重庆公布科技“引援”计划:到2022年累计引进百所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

06.01.2020  19:40

到2022年,累计引进100所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与我市开展合作。近日,我市公布《重庆市引进科技创新资源行动计划(2019—2022年)》(以下简称“计划”),明确了五大重点任务,同时公布了相应的政策支持,最高可拿到4000万元赞助。

重点任务 五大“行动

计划”指出,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需求导向、协同联动、合作共赢”原则,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高端装备、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生态环保、现代农业、智慧城市、医疗健康等重点领域,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国家级科研平台深入合作,壮大高端创新主体,吸引“高精尖缺”团队和人才落户,形成高端创新资源聚集。到2022年,累计引进100所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与我市开展合作。

同时,将设立高端研发机构、共建联合研发基地(中心)、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中心)或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合作推动“双一流”建设、合作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等列为了五大重点任务。

其中,在设立高端研发机构上,各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技术创新需求,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央企业的科研机构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在渝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端研发机构。

在渝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则是根据技术创新需求,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等高端研发资源合作建设联合研发基地(中心)。

同时,各区县、在渝高校和科研院所根据产业转型升级与民生保障改善需求,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在渝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中心)或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

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在渝设立联合学院、研究生院、国际学院。支持在渝高校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学院)和优势特色学科。

引进国家级科研平台与在渝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合作共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国家级科研平台等,参与在渝大科学装置、大科学计划与大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政策支持 最高可拿到4000万元

为了更好的引进科技创新资源,“计划”公布了具体的政策支持措施。

对引进设立的高端研发机构,经评定后,从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助,按规定用于相应科研平台建设、科技人才(团队)引进、科技项目研发等。从评定为高端研发机构次年起,根据其人才团队、研发投入和建设规模等情况,连续4年在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研发专项给予支持,每年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引进设立的高端研发机构所在区县加大相关资金统筹力度,给予高端研发机构启动建设和运行相应支持。

对引进建设的联合研发基地(中心)和国家级科研平台在渝共建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经评定后,从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支持;从评定次年起,根据其研发投入及运行情况,连续3年在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研发专项给予支持,每年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引进建设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中心)、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经评定后,从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助,主要用于开展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

引进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办学,推动我市“双一流”建设的单位,按照办学规模、性质、类别、对本地产业支撑情况“一事一议”。对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承担或参与在渝大科学装置、大科学计划与大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等建设任务,采取“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对引进诺贝尔奖、图灵奖获得者,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牵头的创新团队在渝组建研发机构、联合研究中心(基地)等平台,除按照所设立平台类型享受支持政策外,从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另行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研发专项支持。鼓励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积极申报“重庆英才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支持申报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鼓励高层次人才(团队)落地区县制定引进人才配套政策。

计划”还指出,以往相关支持政策与本次“计划”支持政策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罗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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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柯高阳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