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查验收组对巫溪县2015年脱贫攻坚工作高度肯定

22.01.2016  11:28

  2016年1月11日至1月13日,市扶贫攻坚第六验收小组在市建委张其悦主任助理带领下,对巫溪县徐家、天元、土城、田坝等5个乡镇的10个村60户贫困户进行了脱贫抽查验收,通过听取县委县政府汇报,查阅县、乡镇和村的三级资料,召开贫困村群众院坝会,实地进村入户走访等方式,详细调查了解了巫溪县2015年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和贫困村销号、贫困户越线情况。

  验收组对该县扶贫攻坚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自2015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巫溪县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导向,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劲头,以敢叫日月换新天的决心,以沧海可填山可移的气魄,采取超常的思路、办法、政策和措施,取得了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阶段性成效。

   一、认识高、行动快。 巫溪县委县政府始终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各级各部门的重大政治责任,作为巫溪加快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作为当前和今后三年的中心工作来抓,逐级列出脱贫任务书和时间表,把脱贫攻坚任务明确到年、到月,具体到乡、到村、到户、到人头,迅速构建起了全县上下一起抓、乡镇部门联动干、各行各业共同促的“大扶贫”格局。

   二、措施实、方法活。 巫溪县委县政府强化结队帮扶,成立30个县级帮扶集团、150支驻村工作队,下派第一书记150名、驻村工作队员548名,落实结队帮扶责任人1.2万名,实现了对贫困村、贫困户结队帮扶全覆盖。强化政策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报、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和报刊、电视、广播、宣传栏等传统媒体,持续、深入、全面宣传脱贫攻坚工作,营造出人人关心、支持、参与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老百姓政策知晓率、脱贫积极性、工作支持度高。强化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赋予脱贫攻坚督导组单项工作考核打分权、班子运行评价权、优秀干部推荐权和调整干部建议权“四项权力”,明确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明确在扶贫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三、作风硬、感情真。 巫溪县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始终以奋发有为、务实苦干的精神状态,带着真情实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与群众建立起深厚的感情,与困难群众心贴心、面对面,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巫溪尽管基础条件差、发展任务重、工作压力大,但干部群众不等不靠,开动脑筋、整合资源,宁愿苦干、不愿苦熬,干劲十足、信心百倍,展现出巫溪人民勤劳、勇敢、厚道的做人做事风格和万众一心思扶贫、抓扶贫、干扶贫的精气神

   四、思路清、亮点多。 巫溪县创新实施“四看四访四算四审”工作法,对贫困户进行再摸底、再调查、再登记,点对点剖析贫困类别,实打实列出需求清单,面对面算清脱贫增收帐,做到户有册、村有簿、乡建档、全县一张网。加大非贫困村贫困户扶持力度,按“基数+贫困人口系数”办法,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亿元帮助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落实差异化补助政策,创新有土安置办法,采取“普惠+特惠+帮扶”方式帮助深度贫困户彻底“挪穷窝”。探索资产收益性扶贫新模式,利用整村脱贫资金,大力发展“集体光伏”,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村规划建设一座35KW光伏电站,有效破解村级组织无收入困境。创新财政扶贫资金有偿使用办法,探索建立完善龙头企业、涉农专业组织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通过产业增收致富。

   五、实惠多、成效好。 在与群众交流中,基层群众一致认为,通过脱贫攻坚,贫困村主导产业持续壮大,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教育卫生体系逐步健全,群众得到的实惠多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贫困群众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在走访调查中发现,每贫困村都有2-3个支柱产业,村级公路通达率达100%,D级危房全面消除,每个村均建有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村卫生室,95%的农户解决了人畜饮水困难,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所有建卡贫困户都确定了1-2个稳定增收项目,规划的稳定增收措施群众认可度、参与度、满意度高。

  围绕如何做好下步工作,检查验收组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希望县委县政府要高度关注贫困群众思想动态。 从抽查情况看,个别贫困户虽达到越线标准、已经脱贫,但表现出不愿脱贫现象。建议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脱贫户思想疏导,并持续落实好中央、市县配套的各项扶持政策。 二是希望高度关注扶贫产业后续发展。 通过脱贫攻坚,贫困村一大批特色产业发展起来了,如何做大做强,如何让群众增加更多收益,希望县里进一步加大对扶贫产业扶持,对脱贫对象进行技能培训,对扶贫产业的市场营销、品牌打造给予持续扶持。 三是希望高度关注党员干部精神状态。 2016年巫溪县贫困村销号、贫困户越线的任务艰巨、工作量大,建议引导干部,继续发扬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切实克服“干累了、歇口气”思想,及早谋划2016年脱贫工作,坚决防止出现思想上麻痹大意,工作上懈怠松劲现象。

           

 

                      人力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