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荣昌县法律援助工作亮点纷呈

15.01.2015  15:37

  2014年,荣昌县司法局在推进法治实践的过程中,紧紧围绕该县“三大目标”和加快城市发展新区建设任务,以帮助更多群众打得起官司为指引,多措并举完善法援制度,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年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96件,办结1210件,未收到一起由于承办人员不履职或违规而导致的投诉,实现了“应援尽援 应援优援”目标。

  加强法律援助网络构建。全面保证该县“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畅通。进一步加强了与县老龄办、妇联、残联、总工会、团县委等多部门的联动协作,拓宽便民服务维权渠道,增强法律援助维权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除此之外,全力构建了县、镇街、行政村(社区)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共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8个,配备法律援助联络员157人。

  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积极落实认真贯彻新修订的《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网上信息录入、审批与纸质版申请、审批、指派同步进行,及时办结,极大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严格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批、指派、监督程序,明确援助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严控公职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确保援助经费专款专用。

  加强困难群众专项法律援助服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驻所强基惠民生、“五主动”服务群众专项行动等,改进和完善了法律援助网络,推行上门服务等受理方式,深入村(社区)移动办公现场受理案件,变坐等群众为主动服务;同时,建立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满足农民工异地法律服务需要。组成“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队”,与信访、劳动监察等部门联合协作,为农民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为农民工“一站式”办理法律援助手续,积极引导和帮助农民工依法反映诉求,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在法律援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做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畅通对困难群众及未成年人等优先提供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保障其合法权益。2014年共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未成年人维权1311人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创新举措。积极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探寻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和代理工作,与荣昌县拘留戒毒所、荣昌县看守所深度合作,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律师值班办公室,对在押人员及其亲属开展法律援助宣传、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对在押人员提交的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初审;转交法律文书等。对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转交申请以及值班律师直接代理申请采取“双管齐下”,把刑案类法律援助申请从审判阶段拓宽到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有效扩大了刑事类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为在押人员提供了便捷快速的法律援助服务。2014年,共办理51件刑事案件,对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人权和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起到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