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思路 规范执法 强化考评重庆总队连续15年被评为执法质量先进单位

22.03.2017  21:26
   本网讯 近年来,重庆市消防总队监督执法人员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思路,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考评,重庆市消防法制水平明显提升。重庆市消防总队连续15年被重庆市公安局评为执法质量先进单位。
  消防法制体系不断完善。《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重庆市消火栓管理办法》于2016年3月1日颁布实施,具有重庆特色的地方性消防法规体系逐步健全。重庆总队制定出台《规范消防监督执法有关事项暂行规定》,全面规范15类执法事项的办理程序、审批权限、办结时限等关键、敏感环节,创新建立消防审验项目技术复核机制,相关做法被公安部推广。重庆总队修订《重庆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将网下流转、体外循环、伪造篡改法律文书、擅自突破自由裁量基准、执法记录仪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纳入考核评议重点内容,全市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
  执法水平不断提升。重庆总队依托消防监督执法系统,2016年共对基层11类8000余卷执法案卷实施考评,每月编发《消防监督工作动态》,通报发现的执法问题,定期对突出执法问题进行分析并专项督办。重庆总队部署开展规范消防执法行为百日专项治理活动,对全市2015年以来的各类执法案卷、执法台账、网上执法数据进行逐项自查。组织全市416名消防监督干部分两期开展集中业务培训,邀请国内行政执法、火灾事故调查、消防宣传等领域知名专家现场授课;分类别编印了消防监督执法系列丛书,全面指导、规范基层执法办案程序以及案卷制作要求,全市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执法模式不断创新。重庆总队提请市政府出台《重庆市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建立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工作,并选配6800余名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全面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消防监督“双随机”抽查制度,随机选派监督执法人员对随机抽查产生的单位进行抽查,打破原有划定片区进行监督检查的模式,有效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减少执法腐败产生。
  服务能力不断加强。重庆总队部署开展“正警风、树形象,打造人民满意消防队伍”活动,重点解决执法不规范、人员水平不足、效能不高等突出问题。加大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消防窗口管理力度,并设置消防便民服务专栏,统一印制申报表格填写说明及消防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供办事群众取阅。制定《重庆市消防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建立执法督察、过错认定及责任追究等机制,对执法不到位或者发生执法过错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责任。持续优化消防社会公众服务平台,在互联网设置消防便民利民服务大厅,开通网上办事直通车,完善办事指南、公告信息、网上备案、行政许可、法律法规、在线咨询、投诉举报等板块内容,方便群众在线申请、受理、查(咨)询和监督,人民群众执法满意度不断提升。(审核人:弋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