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启动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工作

30.11.2017  18:24
      11月29日,巫溪县启动了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工作。
      启动会上,巫溪县林业局分管领导安排部署了2017年退耕还林工程工作要求,各乡镇要按规划面积积极落实分户并按要求进行公示,面积分户表公示无误后由退耕农户与乡镇签订《退耕还林合同》,要按照统一管理规定进行种苗采购并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管理制度,加快完成2017年造林任务、2018年退耕还林任务申报和准备工作,落实2014年度退耕还林整改任务,做好迎接国家核查的准备工作。
      巫溪县副县长陈钢分别和承担2017年度退耕还林任务的田坝镇、菱角镇、峰灵镇、朝阳镇、鱼鳞乡、中岗乡、兰英乡、双阳乡、天元乡、土城镇的乡(镇)长签订了2017年退耕还林目标责任书。
      陈钢副县长强调:一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开展退耕还林是落实渝东北“坚持生态优先 推动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发展生态旅游的重要机遇,利用好退耕还林政策,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助推脱贫攻坚,为异地扶贫搬迁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二是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乡镇作为退耕还林规划设计、执行、监督管理的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围绕“资源变成资本、资金变成股金、农民变成股民”,助推产业发展,核桃种苗的采购严格按照《巫溪县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核桃种苗管理的意见(试行)》的要求,其它种苗采购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采购;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林业局要研究制定出台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责、资金等管理责任,县发改委、国土、农委等部门要通力协作,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研究解决退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提高退耕还林成效。
      巫溪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等7个单位分管负责人,承担2017年度退耕还林任务乡镇的乡(镇)长、分管负责人、农服中心主任,其余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