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27!2020年重庆市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出炉

01.09.2020  16:17

重庆人社消息,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重庆市公务员局决定面向重庆市辖区组织开展2020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一)公开遴选职位和指标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遴选指标共513个。 其中,市级机关141个,市级机关下属参公单位98个,区县级机关(含市级部门垂直管理的区县局)274个。

(二)公开选调职位和指标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副处级领导职务、县级机关及县属乡镇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三级和四级调研员。

选调指标共27个。 其中,市级机关6个,区县级机关18个,乡镇机关3个。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 报名范围:

(1)我市区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市区县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市级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我市市级机关和中央在渝机关设在区县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2.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报名人员应符合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现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选调生按照《重庆市选调生工作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选调生培养锻炼有关具体措施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7)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8)报考市级机关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区县级机关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取得学历学位和执(职)业资格时间、年龄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9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

1. 报名范围:

中央在渝和我市各级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国有企业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应有5年及以上工龄。报考副处级领导职务和三级、四级调研员的,应为现任市管企业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区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县管企业领导班子正职或相当职务的人员(其中,报考三级调研员的,应当担任相应职务2年及以上);报考县级机关及县属乡镇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为现任区管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领导职务、县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或相当职务的人员。中央在渝企业、市委委托管理企业和市级部门所属企业管理岗位人员报考的,比照市或区县管企业现任相当层次职务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报考副处级领导职务的,须在七级职员岗位3年及以上或在六级职员岗位;报考县级机关及县属乡镇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的,须在八级职员岗位3年及以上或在七级职员岗位;报考三级调研员的,须在六级职员岗位2年及以上;报考四级调研员的,须在七级职员岗位4年及以上或在六级职员岗位。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考副处级领导职务、县级机关及县属乡镇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三级和四级调研员的,须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及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副处级领导职务和三级、四级调研员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报考县级机关及县属乡镇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4)报考副处级领导职务和三级、四级调研员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县级机关及县属乡镇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取得学历学位和执(职)业资格时间、年龄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9月。现任职务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指标、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0年度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和《2020年度重庆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和附件2,以下统称《职位表》)。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报考政策等相关事宜,请参阅《2020年度重庆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政策解答》(附件4)。报名人员如对报考职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和其他报考条件有疑问的,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咨询遴选或选调机关。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名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须由报名人员向遴选或选调机关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遴选或选调机关审核同意,方可报名。遴选或选调区县、市级部门应将与职位要求名称不一致的专业(含相近相似的专业)审核通过情况,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 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日上午9:00至9月6日上午9:00。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点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入口”中的“电信入口”或“网通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遴选职位或选调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请及时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报名人员须承诺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遴选和选调机关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遴选和选调机关均可以取消其遴选或选调资格。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报考公开选调职位的人员,需提前下载《2020年度重庆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5,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所在单位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后,送选调区县、市级部门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2. 照片审核。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可在9月7日上午9:00前进行修改上传,等待重新审核。

报名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是否通过,报名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三)网上缴费

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报名人员须在9月8日上午9: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遴选或选调职位,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名人员退还考试费用,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

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请于9月16日上午9:00至9月19日上午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如遇问题,请拨打网上报名技术及照片审核咨询电话。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或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面试人选与遴选或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一)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公共科目为必考科目。公共科目考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或选调区县、市级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1. 公共科目。公开遴选职位考《综合知识测试A》一科,公开选调职位考《综合知识测试B》一科,满分均为100分。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

2.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万州区、市委政法委等17个区县和市级部门的公开遴选职位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大纲详见附件7)。万州区的公开选调职位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大纲详见附件8)。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查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由遴选或选调区县、市级部门公布。

3. 时间和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9月19日上午9:00至11:30,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考试大纲。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4. 遴选笔试加分。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名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对近三年(即2017—2019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获一个优秀等次加1分。

符合遴选笔试加分的报名人员,在9月21日上午9:00至9月22日下午18:00向所报考的遴选区县、市级部门提交加分材料。加分材料包括:《2020年度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加分申请》(附件9)、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加分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遴选区县、市级部门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计入遴选笔试成绩。

5. 笔试成绩的计算。遴选职位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加分值;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加分值。选调职位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为公共科目成绩。

6. 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9月28日上午9:00后,登录遴选或选调区县、市级部门在考试大纲中明确的网站,查询本人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10月15日上午9:00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公共科目成绩、现场资格审查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遴选或选调区县、市级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10月19日至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体能测评)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上述规定递补,递补轮次由遴选或选调区县、市级部门确定。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网上报名通过后的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中,报考公开遴选职位的人员,还需提交《2020年度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6)。

(三)体能测评

市监狱局、市教育矫治局(市戒毒管理局)的相关职位设有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市监狱局、市教育矫治局(市戒毒管理局)在10月24日至25日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的对象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体能测评的所有项目全部达标的为合格,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评结束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开展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结果由市监狱局、市教育矫治局(市戒毒管理局)在体能测评结束的当天公布。

(四)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遴选或选调区县、市级部门具体实施。面试时间为10月31日。

无体能测评的,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面试人选。有体能测评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人数比例低于2∶1的职位,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参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遴选或选调区县、市级部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遴选或选调区县、市级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体检

部分职位要求体检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并在指定的医院组织实施。

(二)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不能形成差额的,应减少职位计划。

遴选或选调区县、市级部门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体检、考察以及后续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均不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遴选或选调区县、市级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分别在遴选或选调区县、市级部门官方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遴选或选调区县、市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或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遴选职位设置试用期的,试用在公示后进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间,拟遴选人员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待遇不变。遴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三)任职

报考本次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职位的,按规定程序任职。报考公开遴选职位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报考公开选调职位的,按报考职位任职;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63895924、63896305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86868820

网上报名技术及照片审核咨询电话

86868837、86868838

原标题:513+27!2020年重庆市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出炉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