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喜获“2011—2015年重庆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规划先进集体”

15.08.2017  18:22

                8月11日,2017年重庆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召开,渝中区获得“2011—2015年重庆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规划先进集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渝中区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牢固树立儿童优先意识,工作上优先考虑、统筹谋划妇女儿童事业,感情上真挚关心、倾力扶持妇女儿童发展,坚持做到“七个纳入”,将妇女儿童工作紧密融入全区发展大局,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截至2016年底,纲要(规划)重点监测的81项指标已达标78项,达标率为96.3%,荣获“2012-2015年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国家级示范区”称号。

          坚持建立系统化的立体保障,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协调发展。不断加强政策保障,出台了不断扩宽妇女就业领域,提高妇女就业水平,加强妇女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落实女职工劳动保险政策等10余项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的政策措施。

            坚持采取项目化的推进机制,一件一件地把妇女儿童工作做好做实。坚持调研先行、项目引领、实事推动的原则,加大财政投入,每年突出一个主题、实施一批项目,着力破解妇女儿童发展重难点问题。五年来,先后将免费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免费产后访视、贫困孕产妇生育救助、贫困儿童免费保健、免费新生儿听力筛查、免费妇女病普查等纳入年度民生实事,2016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7.47%,超过90%的终期目标,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提前达到终期目标。创新推进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西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前教育、儿童友好家园等系列项目,在全国率先实施第七周期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项目,取得良好效果。

            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民生工作发展理念,更好地满足妇女儿童多元需求。下大力气发展社会事业、加大民生支出、保障特殊权益、营造纯净环境,为妇女儿童全面平等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致力提供均衡优质特色教育,建成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普惠性幼儿园占全区幼儿园总数的31%,非户籍常住人口指定接收中小学由10所扩大到18所,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入学率、残疾儿童入学率连续多年保持100%。致力提升妇女儿童生活品质,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区”建设,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滚动实施出生、入学等八项“人生关怀”工程,惠及250万人次。

            在下一步工作中,渝中区将认真贯彻落实敏尔书记对妇女儿童工作的批示精神和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政策引导、制度创新、资源统筹,不断浓厚全民支持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氛围,千方百计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把全区妇女儿童事业提升到更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