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市环保系统将抓好五个方面常规工作任务

19.02.2016  11:46

  一是不断完善和加强环保法治建设,推动出台《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推进《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办法》等项目立法进程,完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重典治污,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二是不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持续加强监测、监察、宣教、辐射能力建设,加强环保信息化建设,强化环保科技支撑,保障基层环保执法用车。三是不断完善环保市场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运营体系,进一步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充分发挥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环保领域。四是不断强化环保宣传和舆论引导,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汇聚起全社会关心支持环保工作的正能量。五是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