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速公路出行七大变化 赶快了解一下!

31.12.2019  23:12

今天(12月31日),重庆高速集团发布消息,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国高速公路将实现联网畅通行,分段式计(收)费。车辆过省界时不再有收费站,可以无障碍快捷通过。货车也可以使用ETC行驶高速公路,计费方式由原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收费。客车ETC和货车ETC车辆,使用ETC车载装置(简称OBU)支付通行费均可享受9.5折优惠。明起通行重庆高速还有哪些变化,一起来看看吧。

变化一

启用联网收费新系统,实行分段式计费

由人工收费为主,ETC收费为辅的封闭式收费转变为ETC收费为主,人工收费为辅的半开放式收费的方式。按照交通运输部总体部署,2020年1月1日0时,联网收费新系统正式运行,全国高速公路从既有收费模式统一切换为分段式计(收)费模式,同时新费率生效。

变化二

货车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收费

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转变为按车(轴)型收费。2020年1月1日0时起,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轴)型收费。需要注意的是:收费标准不区分空车、重车,各路段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交通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重新核定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执行。

变化三

货车也可以使用OBU快速通过收费站

ETC不再是小车专属,2020年1月1日0时起,在合法装载的前提下,安装了OBU的货车也可以跟客车一样,通行ETC专用车道,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

变化四

通行费取整规则变化

通行费取整规则:由“三七作五、二舍八入”转变为分段计费,后台自动扣费。

既有通行费取整规则为“三七作五、二舍八入”,即,1-2角舍去,3角-7角按5角收费,8-9角按1元收收费。2020年1月1日0时起,按照交通部统一要求,ETC车辆采取“分段计费,后台自动扣费”,按门架收费额精确到分;非ETC车辆实行“分段计费,出口收费”,出口收费时金额“按元取整”,不足1元的按1元计费。

变化五

入口实施称重检测  超限超载货车禁止驶入高速

2019年12月16日起,重庆市高速公路全面实施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合法装载车辆经称重检测后正常通行,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变化六

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调整

2020年1月1日0时起,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重庆高速公路仅对渝籍公安机关制式警车进行通行费的减免,其它非渝籍公安机关制式警车恢复正常收费。

经重庆市政府同意,重庆高速公路将仅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包括《条例》)规定可以减免的车辆,减免高速公路通行费。

变化七

鲜活农产品运输、联合收割机运输、国标集装箱运输等优惠车辆优惠方式变化

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国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将按照ETC门架系统分段计费,对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联合收割机运输、集装箱运输等车辆,将通过安装使用OBU、提前预约通行的方式,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并继续享受车辆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

已安装ETC车载装置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联合收割机运输车辆,通过“中国ETC服务小程序”平台线上预约或收费站入口指定车道现场预约,在收费站出口申请查验,查验合格后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未提前预约的,可在收费站出口主动申请查验,查验合格后在“中国ETC服务小程序”平台申请退费。

2020年1月1日0时至2020年6月30日24时为优惠过渡期,过渡期内,未安装OBU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联合收割机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出口完成现场查验并合格后,可继续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已安装集装箱专用OBU的,通过“中国ETC服务小程序”平台线上预约通行并查验合格后,按三类客车的收费标准优惠计收重庆市内高速公路通行费。

2020年1月1日0时至2020年3月31日24时为优惠过渡期,过渡期内,未安装集装箱专用OBU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且入口收费站为重庆市内的,在收费站出口申请查验,查验合格后按三类客车计收通行费。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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