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超额完成2015年黄标车淘汰任务

29.12.2015  18:31

12月28日,重庆市环保局通报了2015年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完成情况。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国务院、环保部工作要求,2015年全市黄标车淘汰任务总量为17600辆,实际完成淘汰19789辆,完成率为112.4%;其中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淘汰任务量为6400辆,实际完成淘汰6415辆,完成率为100.2%。

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黄标车淘汰工作,相关领导同志对全年黄标车淘汰工作,特别是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38个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以及市级相关部门。市和区县(自治县)环保、公安、交通、财政、商业等部门要求各区县(自治县)落实黄标车淘汰“五个一批”措施,即落实一批专管人员、设置一批接件窗口、兑付一批补贴资金,开展一批执法行动、组织一批专题宣传。

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划定了黄标车禁行区域,全天候禁止黄标车在内环快速道以内以及渝都大道行驶,全市设置黄标车禁行标志500余块,在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通过电子车牌摄像对上路行驶的黄标车开展遥测执法,处罚违章行驶黄标车1.9万次,万州、永川、江津、璧山等区县也在城市主干道划设黄标车禁行区。市财政局会同市环保局分5批安排已淘汰黄标车补贴市级财政资金8000余万元,即将再安排近4000万元黄标车淘汰专项资金,区县财政也落实了补贴。市交委组织全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注销营运黄标车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对全市营运黄标车开展清理和专项执法。市商委督促报废车辆拆解单位做好服务,及时办理淘汰黄标车的回收工作。各区县(自治县)环保、财政、公安、交通、商业部门共同协作做好淘汰黄标车的回收、注销、受理、审核、补贴拨付工作。

重庆市环保局介绍,为推进完成全年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疏堵结合”,落实了10项工作措施。

“堵”方面:一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纳入淘汰范围的黄标车不予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办理年审手续。二是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强制注销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黄标车,以及三个周期未参加年审的黄标车;市公安交管局发文明确禁止黄标车转入重庆市。三是环保部门对纳入淘汰范围的黄标车均不予通过环保年审,并联网加大道路抽检尾气的执法力度。四是公安机关在中心城区划定黄标车全天候禁行区域,通过禁行、限行倒逼黄标车淘汰。五是环保、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利用电子车牌昼夜对上路行驶的黄标车开展遥测执法,及时确认、录入执法处理系统,加大公示和通知力度,对发现违章行驶的黄标车,一律落实严格的处罚规定。

“疏”方面:一是市、区县财政对淘汰黄标车给予补贴,相关部门联合制定鼓励黄标车淘汰奖励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全面实行补贴政策,直接通过银行卡补贴到车主。二是简化手续,做好淘汰服务工作,区县(自治县)设置一站式黄标车淘汰申请补贴办理窗口,商务部门监督指导汽车拆解企业为车主办理黄标车注销手续。三是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城区主要干道设置的电子宣传屏宣传使用黄标车的不方便、发布黄标车禁行及相关补贴政策。四是针对黄标车淘汰专业性强的特点,市政府督查室召开了市和区县环保、公安、交通、财政等部门200余人参加的专题培训会,有序推动黄标车淘汰工作。五是鼓励公众共同参与治理大气污染,宣传使用黄标车的危害,提倡车主主动淘汰更新黄标车。

重庆市环保局表示,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在巩固既有工作成效基础上,将提前谋划和启动2016年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助推全市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