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中法院多措并举推进两级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

11.03.2017  02:34
  市四中法院坚持“优先执行、主动执行、快速执行”的原则,建立两级法院强化涉民生案件执行的常态化机制,集中力量清理涉民生执行案件。2016年,辖区两级法院共受理涉民生执行案件1552件,涉案执行标的5804余万元。

  一是加强财产保全工作。该院结合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切实加强诉前、诉中、诉后执行前及仲裁的财产保全运用与执行实施,强化保全中心的作用,树立审执工作“一盘棋”思想,将解决执行难延伸到审判工作中,减轻执行压力,提高执行效率。2016年,辖区两级法院受理各类财产保全案件789件,结案735件,财产保全案件结案率达93.16%。

  二是加快资产变价处置。该院着力推进被执行人资产的快速变价处置,加快资产的评估拍卖进程,实施机动车的快速变价制度,合法推动以物抵债,提高执行效率,保证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迅速实现。2016年,两级法院移送评估案件65件,涉案标的2.3亿余元,进入拍卖50件,涉案标的5.47亿余元;实现以物抵债12件,涉案标的1435万多元。

  三是强化执行强制措施运用。突出执行强制性,强化搜查、罚款、拘留,甚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让涉民生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不敢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运用好联合信用惩戒体系,限高、限制出入境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2016年,两级法院共搜查201次,罚款3人次,限制高消费2073人次,公布失信人员名单2849人次,拘留252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1人。

  四是着力推进执行规范化。该院2016年制定并修订了《加强与申请执行人沟通的规定(试行)》、《关于优化执行资源配置的实施意见》、《关于对办案瑕疵错误进行责任追究的规定(试行)》等10余个涉及执行工作的制度,着力构建规范执行行为的制度体系;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察工作的意见》,强化内部对执行工作的监督,积极接受党委、人大、政协、案件当事人等外部组织及个人的监督,内外合力规范执行行为。

  五是强化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2016年,该院召开四次辖区两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总结上一阶段执行成果与经验,协调、布置下一阶段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定期对辖区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提出整改建议;对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反映的基层法院在执行中的问题,及时核查,确有问题的责令限时改正,有必要提级执行的依法提级执行;开展终本案件专项抽查、执行案件信息录入情况抽查、涉执信访检查、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运用检查。 来源:市四中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