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荣昌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在昌元司法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观摩活动。各司法所所长及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昌元街道符合集中教育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等参加了活动。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谦,副局长胡仲堃、昌元街道政法书记李廷坤、区检察院监所科科长张长久等亲临集中教育观摩活动现场,观摩活动由昌元街道政法书记李廷坤主持。
此次活动是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按照区司法局党委决策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阳光矫正 与法同行”社区矫正主题教育活动的又一次具体行动,旨在让现场观摩的司法所所长及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学习如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有效教育矫正,让他们成功回归社会。
当天,荣昌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晏锦为社区服刑人员作了题为“阳光心态,幸福同在”的集中教育讲座。讲座中,晏锦同志引经据典,例举了大量富有哲理和启发的故事,讲解了什么是阳光心态、为什么要塑造阳光心态、怎样塑造阳光心态、阳光心态和幸福生活之间的密切联系,鼓励社区服刑人员要用阳光的心态去面对社区矫正,认识社区矫正,自觉遵守社区矫正行为规范,好好改造,多做对家庭、对社会有益的事情,这样才能感受和享受美好幸福的生活。
观摩的各司法所所长及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则被晏锦同志讲课的风格和方式感染,他们表示,今后在社区矫正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学习,提升自身语言表达能力和素质修养,这样才能有效地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工作,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随后,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谦作了讲话。他说,开展社区矫正主题教育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激发改造热情,坚定改造信心,加速改造步伐,增强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道德、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使之将来成为一名守德遵法的合格公民。他要求全体社区服刑人员:一要珍惜机会,自觉遵纪守法;二要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三要服从监管,巩固矫正成果。
同时,张谦局长向参加活动的各司法所同志提出要求:必须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制度,加强监管,切实落实“日记载、周报到、月学习、月劳动、季总结”日常管控措施,如果监管不到位,造成影响的,将严肃法纪,依法追责;要求各司法所要创新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突出教育效果,努力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社区服刑人员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得到有效矫正、幸福矫正、阳光矫正,重塑美好幸福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