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市科研院院长潘复生在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就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作重点发言

26.03.2015  19:22
   3月23日,全国政协在京召开“两会”之后的第一个双周协商座谈会,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协商讨论、建言献策。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主持会议并讲话。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出席会议并发言,全国政协副主席张庆黎、陈晓光出席会议。    座谈会共安排5位全国政协委员作重点发言,市科研院院长潘复生委员作为第一个重点发言人,就《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订稿,向俞正声主席和有关领导提出修改建议。潘复生发言认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要解决好制约成果转化的瓶颈问题,特别需要在处置方式、权益平等和管理责任等方面大胆创新。他建议要突破把科技成果当作有形资产处置的传统模式,依法简化科技成果的处置程序和方式;把科技人员受益权保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科技人员的收益权从20%提高到30%甚至50%以上,明确在约定优先的前提下须保证科技人员的受益比例不得低于无约定时最低比例;加强对管理部门怠于转化的责任追究。同时,建议删除或修改完善有关成果转化方式、成果转化类型、成果完成单位附加条件等不利于成果在市场化环境下更好转化和实施的限制性表达。发言中,俞正声主席和潘院长多次互动交流,了解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思路。    全国政协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一直非常重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协商已列入今年政协的重点工作之一,之前已多次开展调研工作。潘院长是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和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是最近十多年来在全国两会上就《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提出提案和议案最多的两会代表委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