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委部署物业小区安全稳定工作

15.03.2019  21:11
  近日,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了关于《2019年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对物业小区安全稳定做出重要部署。
  通知针对物业小区安全工作,重点从消防安全、电梯安全、物业外包服务的安全、高温汛期等特殊时期的物业安全等四个方面,对物业安全管理做了全面部署,督促物业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加强物业小区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强化物业安全防范。针对物业小区稳定工作,重点从风险隐患排查、房地产市场风险向物业服务传导、业委会成立及运行、物业项目交接等四个方面,对可能引发不稳定的风险隐患防范工作做了部署,督促区县物业主管部门及时掌握辖区物业行业风险隐患,提前介入、提前预防,积极防范。
  通知指出,要建立常态化宣传培训制度。督促区县物业主管部门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安全稳定工作培训,广泛开展市场主体安全宣传引导工作,着力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安全隐患和重大风险的识别能力和防范能力。要健全物业安全稳定管理制度。督促区县物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稳定管理制度,落实物业安全稳定工作人员,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稳定工作,适时排查物业安全稳定风险隐患,着力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要完善物业安全稳定应急管理制度。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物业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物质储备,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应急演练,着力提升应急管理的能力。
  通知要求,各区县物业主管部门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稳定工作“双随机”检查制度,每年进行随机抽查2次以上,抽查比例不得低于辖区物业服务企业数量的5%。在节假日、极端天气、汛期等特殊时期,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风险隐患。在“双随机”检查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物业小区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日常抽查,第一时间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并落实稳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