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察五分院:建立“三见五倒逼”机制为规范司法保驾护航

02.08.2016  20:41
          “案件管理机制建设是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在案件管理机制创新方面一直在做有益的探索,为规范司法保驾护航。”近日,记者从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了解到,该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立了“三见五倒逼”监督机制,从根本上逗硬案件管理监督,提高了司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据该院案管处处长宋能君介绍, 三见 即案件管理工作要做到“见人、见案、见节点”。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流转的每个案件,从案件受理、办理、结案流转、信息公开、数据统计等全部节点进行同步动态监督,发现有不规范情形的,需详细记载承办人、具体问题、出现节点以及整改回复情况,形成完备的监督台账。同时,建立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存在的问题,共同研制整改措施。           据了解,“ 五倒逼” 是在“三见”基础上逗硬案件管理监督形成的具体措施。一是以严格收送案标准倒逼。对案件信息填录不规范、网上网下不一致的,要求业务部门完善后予以接收或送达。如审查逮捕案件“应当逮捕情形”为必填项,若发现不填的,不予送案。二是以公开案件信息倒逼。对应公开的案件信息未填录或填录不规范,或者有其他不符合公开规定的情形的,要求补正完善后再予以公开。三是以统计监督倒逼。在审核统计报表过程中,发现有不规范情形的,要求业务部门或者承办人纠正完善后再重新生成统计报表,不得违反规定手动填录或修改统计业务卡信息。四是以严格审核审批倒逼。对承办人填录案件信息不规范、未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配置的文书模板拟制文书、文书未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报送审批、不规范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导致统计报表错漏或数据异常的,具有审核审批权限的检察人员应责令承办人整改完善后再予以审批。五是以下一节点反向检视倒逼。即下一流程节点的承办人发现上一流程节点的承办人不规范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及时纠正,并告知案管部门,由案管部门对上一流程节点的承办人或业务部门进行监督预警。           宋能君说,“三见五倒逼”监督机制,是该院针对上半年案件集中网上评查所发现的问题而建立的。今年上半年,案管处对系统内2015年立案的职侦案件、2015年四季度办结的审查逮捕案件、检委会审议案件等进行全面评查,并对公诉、民行、控申等业务条线采取每个承办人按比例抽取案件的方式进行评查,共评查案件101件,发现了一些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在应当填录流转的未填录流转,或不规范、不同步等方面。为此,该院召开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使用推进会,要求干警及时、完整、准确录入各种案件信息,杜绝网上网下“两张皮”和“双轨制”,并对检委会提案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规范使用提出了新的要求。           “这个新机制让我们把执法管理和监督制约的触角深入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执法环节,为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提供了有效的机制保障,取得了一定成效。”宋能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