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立规范性文件分级备案审查机制
今年8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举行座谈会,会上宣布,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备案审查工委)正式运行办公。
而就在3周前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还对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工作评议。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备案审查工作的推进,为依法治市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一次摸清家底的行动
规范性文件被老百姓俗称为“红头文件”,是政府行政的手段之一。然而,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是否侵害了群众的利益?这就需要监督机构或部门对其进行监督。
此前,一些基层政府因滥发规范性文件而闹笑话的事,曾多次见诸报端。例如,某地政府曾发文要求接待活动必须喝本地酒厂出产的白酒,另一地方政府发文要求群众沿街窗帘不能用红色等。
“红头文件违法、红头文件互相打架,是与行政体制相伴随的症候。”市人大常委会一位工作人员说,其原因是监督的缺位,造成的结果,是在实施这些与法律不符的文件中,政府成为“民告官”中的被告。
2014年底,我市曾对企业发展法制环境进行专项工作评议,在评议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对涉及企业发展法制环境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对出台的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市人大常委会还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对这些法规进行了评估。
清理过程中发现,一些“陈旧”法规条款、文件,在上位法早已修订或完善后还在发挥作用,不仅不利于政府依法行政,而且一些文件有“误导”企业之嫌。
借此次评议之势,市人大常委会今年提出,对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专项工作评议,推动市政府对市级规范性文件进行摸底、清理。
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指导区县人大常委会就此项工作对同级政府进行专项工作评议。一场摸清规范性文件“家底”的大行动在全市展开。
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用长达三个多月的时间对此项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分别到永川、黔江、石柱等地召开座谈会,听取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代表,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
7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专项工作评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项工作给予肯定,认为文件质量不断提高,备案审查逐步加强,文件管理逐渐规范,考核机制不断完善。
特别是市政府在专项工作评议中,坚持一边评议,一边整改,市政府及其部门、各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及时清理各类文件,先后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了一批规范性文件,有力推动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加快了依法治市的步伐。
形成分级备案审查机制
通过专项工作评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重要性进一步彰显。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评议中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由法定机关对文件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修改或者撤销处理的法律监督制度。这项制度伴随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别是立法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而逐步建立发展起来,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市正处在“科学发展、富民兴渝”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需要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