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立责权明晰的养护体系 巩固农村交通发展成果

08.06.2017  10:23
    一是加大养护资金投入。每年投入2亿元,对县道、乡道、村道的养护,分别按照每公里7000元、3500元、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西部地区仅有我市全面严格执行了这一国家标准。同时,引导区县按照不低于1:1的标准配套,对配套力度大的,加大支持倾斜力度,有效调动了区县积极性,基本保障了养护资金需求。二是理顺养护管理体制。争取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理顺公路养护管理体制的意见》,将养护管理机构的运行经费和近2万名职工的基本支出,纳入区县财政预算,由自收自支转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每年安排资金近7亿元,有力保障了市级燃油税补助全部用于公路养护管理,长期以来养护经费“养人不养路”的问题得到解决。三是完善养护管理机构。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全市850多个乡镇全部建立养护管理站,每个站配备人员2-3名,专门负责制定规划,督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修订出台《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农村公路管理的职责权限。目前,我市所有农村公路养护均做到了机构、人员和经费“三落实”,基本实现了“有路必养、养必到位”。

 

重庆南川:小小蓝莓果 甜蜜大产业
  新华网重庆6月9日电 夏日时节,新华网
非遗药香为乡村振兴“开良方”
     新华网重庆6月16日电 一副药香要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