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加速建设便民利民乡村公共服务中心

08.09.2015  12:07
  今年,市财政分别安排6200万元、4112万元,支持建设84个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和4112个村级便民服务中心。
  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市与农村割裂发展,乡镇特别是农村公共服务能力较弱。建设乡村两级公共服务机构,是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有效途径,目的是让城乡居民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社会公共服务。
  市委、市政府将提升乡村公共服务能力放置在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固本强基的高度,2014年发出加强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健全服务群众工作体系的通知,要求当年所有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服务中心,80%以上达到规范化要求,今年全部规范化。有方便群众的服务场所,有紧贴需求的服务项目,有简便快捷的办事流程,有规范顺畅的运行机制,有精干高效的工作队伍,有群众满意的服务效果。
  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内容,是设立办事服务大厅,大厅平面布置不单设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以及隔墙隔栏,整合财政、民政、社保、国土、规划、计生、农技、水利、林业以及农业农村等各类行政审批或公共服务资源,分设职能窗口集中开展公共服务,解决群众办事“多头跑、反复跑”问题。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包括有“一楼一场”,即综合楼、篮球场。综合楼一般应具备村“两委”办公室、多功能活动室、卫生(计生)室、小商品超市、农资用房、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服务室、农村综合治理及警务室、卫生间等功能设施。
  市财政会同市委组织部和发展改革、民政等部门,去今两年按每个行政村1万元的标准,共安排8256万元补助建设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了全市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同时,对398个乡镇公共服务中心进行了新建和改扩建升级。
  乡村两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不仅为老百姓提供“一站式”的审批服务,做到了“人好找、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更重要的是发挥了信息集散功能,及时收集老百姓关注的问题,为政策制定提供有力的民意支撑,有效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
  为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市财政局去年7月修订了《重庆市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不得用于平衡预算,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基层政权建设使用范围之外的支出。每年不定期抽选部分区县开展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补助资金分配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