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保局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强化环保工作落实 推动公文处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05.05.2016  11:12

  近年来,市环保局立足重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保中心工作,不断提高办公室工作能力水平,全力推动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多项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和环保部的充分肯定。

  首先,公文运转“网络化”。环保局从2004年起建立全市环保系统公文办理电子政务平台,12年来,围绕“互联网+环保”行动,多次完善操作系统,不断提高运转工作效率。除密件外全部公文实行OA网上办理,实现公文运转“网络化”。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移动办公系统。

  其次,公文办理“不过夜”。市环保局实行24小时机要人员值班制度,保障第一时间接收、上传、分发各级来文。同时,明确1名办公室副主任专门负责收文签批,各业务处室指定专人负责收文,确保收文日清日结,急件要件立收立办。每年办理来文来电11000余件,无一延误。

  第三,公文起草“求精品”。明确办公室副主任和文字秘书相对固定为局领导和业务处室服务,全过程参与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公文送审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经处室负责人、办公室秘书、办公室主任审核),公文印制做到“两个必须”(即:必须经起草人和文印中心校对),公文用印做到1个必须(即:必须经机要秘书复核)。2015年,核发文件3000余件。同时,圆满完成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环保工作汇报等110个重要综合性文稿,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市环保局牵头起草的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等重要文件被环保部全文转发全国环保系统学习借鉴。

  第四,公文审核“零差错”。修订《公文处理管理办法》和《收文发文审签规则》等文件,对收文、发文、核稿、制文、用印、归档等全过程进行监管,发文严格实行文秘人员、处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和局领导“四级审签”制度。定期通报公文错情,并将公文质量纳入各处室绩效考核。近三年市环保局未被上级部门通报公文错情。

  第五,公文管理“不泄密”。出台《重庆市环保局保密规定》。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严格公开信息保密审核制度,实现区县环保官方网站(专栏)全覆盖,每年公开信息3万余条,未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第六,公文督办“抓落实”。“千条万条,不抓落实就是白条”。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督查考核工作,开发网上督查系统,建立重要事项办理情况台帐,采取重点督查和日常督查相结合,专项督查和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领导批示及交办事项、局党组会局务会议定事项、环保局系统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等重点事项定期督查通报,其结果作为局系统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