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中和法庭:公正司法解民忧 衷心感谢送锦旗

22.09.2015  12:03

        近日,开县中和镇永农村村民李某某带着一家人向中和人民法庭送来一面锦旗,感谢办案法官:热情服务、公正司法,及时判决,维护了公平与正义。

      据悉,2012年,原告李某某之女与本案被告张某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张某某因与他人承包水利工程,向原告李某某借款25500元。后李某某之女与张某某因感情不和于2013年6月17日在开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张某某因无钱归还李某某,于2014年3月9日写了欠条,但之后经李某某多次催要,被告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还款,故李某某来法庭起诉要求张某某还本付息。本案中被告张某某认为钱是原告李某某的女儿借的,且他只拿了16000元,该笔欠款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应由原告之女与他共同偿还。立案之初,中和法庭工作人员热情耐心地接待了原告李某某,详细询问案件细节,对原告的问题进行详尽的解答。承办法官积极走访相关证人,深入了解案情。通过法庭调查及审理,发现原被告双方债权、债务关系非常明确,原告的债权应当得到保护,但欠条未约定利息,对原告主张的一年利息请求不予支持。而被告的辩称理由因其不能对抗债权人,所以不能得到支持。法庭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本金255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中和法庭充分保护合法的借贷关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解决纠纷,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法庭公正高效地工作作风及效率获得了群众的好评。

来源:开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