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司法局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04.03.2015  12:19

    一是进一步规范县重大矛盾纠纷调委会运行机制。积极推进诉调、检调、公调、访调对接,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功能互补,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

  二是深化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完善和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扩大调解范围,拓展调解领域,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介入互联网、银行、物业、消费、保险等领域,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和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努力化解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加大调解员队伍的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观摩、以会代训、参加法庭陪审等形式,不断提高调解员队伍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技巧。

  四是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和调解文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性和人民调解的公正性,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五是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组织引导他们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和涉法信访问题的处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