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县“四项措施”推进环保政务公开

05.03.2015  12:43

为切实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提高环保工作透明度,开县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推动环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法宣科具体承办、各科室密切配合的管理机制。

二是加强环保网站建设,提高环保宣传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环保网站,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反映环保工作动态,搭建起以公众网站为桥梁的政民互动平台,树立关注民生、畅通民意、公众参与的社会化窗口形象,吸引更多公众积极参与和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三是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公开,促进环保公众参与。不断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加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的环境重要信息,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决策和监督。

四是是强化环境监察执法公开,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认真推行环境监察政务公开制度,加大对群众举报案件查处力度,及时向群众反馈案件查处过程和结果,做到让群众心中有数,提高群众环保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