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建立“五大机制”加强调解工作

09.04.2015  14:28

    为深入推进“平安开县”建设,开县着力构建“五大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构筑维稳“第一道防线”。

   一是 建立矛盾纠纷预防机制。建立健全社情民意排查分析、重大疑难纠纷报告、纠纷调解督办等制度,从而掌握全面客观的纠纷信息,加强对群众心理、社会心态的掌握和研判,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二是 抓好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重点加强社会热点、难点、焦点纠纷的调解,积极拓展调解领域,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做到“矛盾纠纷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纠纷不化解不放过”,努力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对调解不成或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律、按程序解决问题。

   三是 强化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在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指导的基础上,大力吸收有群众基础、威信高、办事公道、有一定法律知识、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政法退休干部和法律志愿者进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努力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准,使调解工作更加合法、规范。

   四是 探索建立“大调解”机制。进一步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综治部门协作参与,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大调解”机制,并整合调解资源,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效能。

   五是 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平安开县”建设考核范畴,每年开展一次“优秀人民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评比表彰工作,对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创新思路、方法得当、效果明显的,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因调解不及时造成矛盾激化或或转化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