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法院三举措主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开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找准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司法需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接地气预防纠纷。 通过电话征询、走访交流等方式深入工业园区、重点企业,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以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供咨询和释疑,帮助企业提高维权意识和防范法律风险能力。1-5月份,共电话征询30余次,实地走访5次。对审判中遇到的带有共性的群体性案件,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合力排除潜在矛盾。如开县人郑某某注册的公司在竹溪镇承包某某工程建设,因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支付工人工资,该院盛山法庭主动与当地政府联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4月份,开县法院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进行座谈,对企业关闭、企业破产可能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进行调研。由院领导带队,到煤矿、水泥企业较多的温泉镇,与当地党委、政府就煤矿企业关闭,可能引发的涉众型矛盾纠纷及化解机制建设进行座谈,交换意见,评估社会稳定风险。
二是开通道速裁纠纷。 对辖区企业涉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及时提供诉讼指导,提供“一站式”服务,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如重庆动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吴某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从立案、审理到结案仅为25天。对有发展前景但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在立案时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全力提供司法救助,积极为企业减免缓诉讼费。自今年以来,共减免缓诉讼费约18万元。
三是依法律助推转型。 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市高法院关于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部署和做法,就僵尸企业破产重整、重组或清算等事项提出建议意见,进行调研座谈。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有可能“执转破”的案件进行清理,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成立破产案件领导小组,在民二庭成立破产案件合议庭,加强破产案件的领导、组织、审理工作。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对困难企业实行差异化司法处置,灵活采用债务抵销、债务重组、活查封等司法手段,帮扶有市场前景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摆脱困境。
来源:开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