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法院家事审判试点工作取得开门红

04.06.2016  04:13

            近日,开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100余家家事审判试点法院之一,该院拟设立家事审判庭,从6月1日起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开县法院家事审判庭负责审理婚姻案件及附属案件(包括婚姻家庭、继承、抚养扶养、赡养纠纷、收养纠纷、亲子关系、同居关系纠纷等)。该院选调深谙家事审判的法官,通过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等柔性温情司法的方式,坚持以“和”为主旋律,凸显浓厚的家庭调和氛围,强化灵活、高效的家事调解,以柔性诉讼传递司法柔情。

      6月1日,家事审判庭正式运行的第一天,呈现良好态势——

      当日,该庭立案受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王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婚后生育了五个子女,经过艰难打拼,两人不仅将五个子女抚养成人,并在开县某街道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2012年,张某因病去世,前述房屋成为亲情的考验。王某及五个子女因为前述房屋的分割问题产生矛盾,多次协商仍未果。于是王某等人将王某某告上法庭,期望能定纷止争,还家庭以清静、和谐。不仅因为这是该庭成立运行之后的第一起案件,更因为这关系到一个家族的稳定、兴衰,查看案件材料,并经过慎重考虑后,该庭决定趁热打铁,马上开展调解工作。承办法官首先面对面地向当事人讲解了法定继承相关法律规定,使双方对自己应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心里有数。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询问双方关于本案的处理意见,在摸清双方心理底线后,承办法官提出合法、合情、合理的调解方案,供双方参考。通过细致的疏导,明晰的法理解说,原告王某等人与被告王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前述房屋归王某某所有,但是,其需要补偿王某2万元。除此之外,王某某需每月给付王某赡养费1500元,至其百年逝世为止。

      一次调解,不仅解决了房屋的归属问题,更解决了王某的养老问题,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同时,安顿一个老人的未来,化解一个家庭的矛盾,间接的促进了当地的安定、和谐。这正是成立家事审判庭的目的所在,通过家事审判的独立化、专业化、集约化、柔性化处理,妥善解决涉及身份、亲情,关乎人伦、道德的家事案件,从而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间接促进社会的安定,保护第三人、社会和国家的利益。家事审判庭取得开门红,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当事人也由衷地对法官竖起大拇指。

来源:开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