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法院畅通“三通道”化解矛盾纠纷

23.09.2015  11:23
  开县法院畅通立案、信访、监督通道,倾力化解矛盾纠纷,受到当事人的肯定。

  一是畅通立案通道,保障当事人诉权。积极落实立案登记制,出台开县法院《关于实行立案登记制的通知》,对于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快审查、快立案、快送达、快移送。强化立案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当事人立案“一站到底”,从当事人到法院立案大厅直至办结离开,均可申请诉讼引导员引导和帮助,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当即立案。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截至7月当场收案1718宗,当场立案1718宗,当场立案率为100%。

  二是畅通信访渠道,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中干熟悉法院业务流程、政治敏锐性高,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每周一至周五安排一名中层干部在信访室接访,接访中层干部的姓名、职务、接访时间事先公示。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经院长同意后,及时调整其他中干到岗接访。2013年1月-2015年7月,中干接待来信来访737件次,接受群众咨询800余人次,无一起因引导不到位引发群众不理智行为,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是畅通监督通道,强化司法作风建设。实行院领导带队开展审务督察制度,每周由一名院领导带队对院机关及各基层法庭进行审务督察,督察范围由之前的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干警考勤、司法作风等方面拓展到司法礼仪、八项规定落实情况,审务督察呈现更严、更细、更广特点。针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当场责令整改,并报告整改结果。对于整改不力、不到位的庭室负责人,在党组会及中层会上做检讨,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2015年1-7月,开展审务督察45次,发现问题19个,印发通报20期,全院纪律作风焕然一新。 来源:开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