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认真开展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试点工作

17.06.2015  10:28

为确保6月30日后全市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市局按照总局《关于开展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前准备、精心策划,决定在梁平县工商局和潼南县工商局开展试点工作。

一是注重选点依据。市局通过全面走访、深入了解、掌握实情,认为梁平县局和潼南县局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完成进度较快,工作压力相对较小,且工商干部、企业主体、社会群众支持改革的热情高涨,具有良好的试点基础,能够更好的开展工作,更有效的发挥试点作用。

二是注重统筹安排。市局及时成立试点工作小组,指派专人“一对一”进行跟踪指导,积极配合两个试点局因地制宜,认真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分别从工作目标、任务分工、试点步骤、检查内容与工作程序、检查要点与结果处置、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做到任务清、措施明。其中,梁平县局将于5月15日至6月20日依次完成抽查文书制作、监管干部培训、公示项目检查、核实纠正情况、形成书面总结等工作;潼南县局则加强内部科室协作、上下科所联动、营造宣传氛围,有序完成试点工作。

三是注重实际操作。第一,市局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从梁平县局和潼南县局已报送2013年度、2014年度年报的企业中按照1%的比例,抽取了70户、49户检查对象,并下发试点局。第二,试点局将参考《工商总局关于做好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对企业公示的年报信息进行核查。同时严格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依法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置。梁平县局引入了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资金信息进行专业审查,为下一步大力推行做好准备;潼南县局对“文书送达”问题进行认真思考,做出明确规定。第三,在试点过程中,试点局定期将实际操作中存在的困难、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并及时报送市局,以便统一解答,为规范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奠定基础、总结经验。(企业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