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展建筑渣车冒装撒漏专项整治 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纳入征信“黑名单”

04.08.2020  11:31

8月4日,市城市管理局召开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建筑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指挥调度会。为进一步治理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冒装撒漏、违规倾倒、车身不洁等问题,规范管理中心城区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装载、运输、处置行为,市城市管理局决定自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在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开展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聚焦建筑渣土产生、运输、处置三大环节,依法依规重点整治七类违法违规行为。

包括了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车身不洁;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车体损坏严重;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未冲洗干净、带泥上路驶入城市道路;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未办理《重庆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建筑渣土运输未有效密闭或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飞扬、泄漏、撒落污染道路;建筑渣土运输未按核准时间、线路运行和规定地点倾倒;施工单位将建筑渣土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渣土运输单位处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将分4个阶段进行,目前正在进行动员部署阶段。

2020年8月10日至8月23日,将进入全面排查阶段,对施工工地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和建筑渣土消纳场等基本情况及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一排查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规范一起。

2020年8月24日至12月31日,是整治行动的集中整治阶段,执法机构加大对建筑渣土产生、运输、处置环节的执法检查和依法查处力度,全面落实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的执法责任,牵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2021年1月1日至1月31日,进入总结提升阶段,健全完善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管控长效机制制度。

另外,专项整治行动将加强联合执法,中心城区各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将组织协调本辖区公安交巡警、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健全完善联合监管执法日常检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案件移送、协同办案等机制制度,着力实现从源头排放、运输到处置环节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全过程联合监管执法。

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将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信用中国(重庆)”征信系统,依法实施“黑名单”管理。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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