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扎实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

14.06.2017  23:02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渝州行”活动的通知》和《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民政系统开展2017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确保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规范运行。重庆市民政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的通知》,并召开了全体局领导、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参加的2017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

  一是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民政服务机构直接服务广大特殊困难群众,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直接关系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和威望。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刻认识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把做好“安全管理月”活动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夯实安全基础,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市民政局在重庆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站和重庆民政微信公众号设置2017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专题专栏,宣传有关政策措施,交流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局属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同时,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宣传报道,要积极通过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栏、在线访谈、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各类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介绍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典型经验,曝光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此次“安全管理月”活动,对照有关要求,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检查,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要根据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明确的4类机构自查要求和“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等有关要求,切实开展自查整改,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认真整治,通过“一对一、点对点”的方式督促服务机构逐家落实整治责任,确保将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具体人员。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各级民政部门开展“安全管理月”活动情况和各类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查。

  四是切实加强活动组织保障。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直接关系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民政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负直接监督管理责任,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直属各单位及市局相关处室务必高度重视,肩负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直接过问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管理月”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和责任,狠抓落实,并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安全管理月”的相关活动。

  办公室:董延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