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直属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渝财会〔2018〕1号)的精神,为加快推进市商务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决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直属事业单位
二、工作目标
监督检查工作旨在进一步加强市商务委系统内部控制建设,对照市财政局及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逐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认真整改,更好地发挥内控工作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组织领导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市商委成立以熊雪主任为组长,分管机关管理、政策法规、审计财务的委领导为副组长,财务处、办公室、规发处、公平贸易处、 机关党委 为成员机关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负责完善并检查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内控监督检查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内部控制建设的工作质量。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阶段(2018年2月至2018年3月)
各单位应按照《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检查指标》(详见附件1),对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开展自查。以自查中发现的尚未完成指标为指引,对单位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补充完善,并按照评分要求填写单位得分情况形成《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自查评分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自查评分表》”)并签字盖章。
(二)资料报送阶段(2018年4月至2018年5月)
自查阶段结束后,各单位应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检查指标及评分说明》(详见附件2)整理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佐证材料,按照要求汇总上报。
(三)检查阶段(2018年6月至2018年8月)
市商务委机关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将按照《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检查指标及评分说明》(详见附件2)对各单位报送资料进行复查打分,如与单位自查评分结果明显不符的,将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同时,将选取部分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负责本级及下属单位的内控建设自查情况复核工作,收集内控建设的佐证材料,于5月20日前将各单位的内控佐证材料(电子版)和《自查评分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商务委财务处。
(二)相关附件电子版可登陆“重庆会计之家网站—网上服务大厅—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相关文件下载”栏目进行下载。
各单位在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1.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检查指标
2.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检查指标及评分说明
3.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自查评分表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18年2月24日
(联系人:蒋朝琼,联系电话:6266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