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积极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检查

16.02.2017  17:36

2月9日,江津区安监局分管领导带领矿山科工作人员对珞璜镇部分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人员先后检查了珞璜镇华能石粉厂和地维拉法基水泥厂,实地查看各企业矿山开采及安全生产现状、查阅相关软件资料,进一步传达了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的相关要求,并与相关企业负责人关于复产复工检查验收情况深入交换了意见。

检查人员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复产复工验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政府和企业都要牢固树立”不要带血的GDP”发展观意识,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验收工作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强化监管,坚决防止违法、违规复产复工。二是要严格程序 ,规范节后复产验收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区所有申请复产的非煤矿山企业逐一进行验收,合格一个验收一个,严把复产复工工作质量。三是要认真履行职责 ,强化日常动态监管。对验收合格复产复工的非煤矿山企业,要坚持安全隐患“日、周、月”排查制度,防止“三违”现象发生。对没有通过验收的非煤矿山,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提请区人民政府实施关闭。四是各镇(街道)要立即开展执法“三部曲”。加强对辖区内非煤矿山检查巡查,督促企业在复产复工前对查出隐患进行整改。五是要认真落实责任,严肃责任追究。对非煤矿山复产复工期间因隐患治理不到位、借整改之名生产、擅自复产复工、蓄意逃避监管等因素发生事故的,严格实施“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对在复产复工验收工作中存在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行为的,严肃追究有关验收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