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司法局“三个规范”推进司法所建设

14.06.2017  11:11
为切实补齐短板,夯实基础,开州区司法局结合实际,突出“三个规范”,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一、推进司法所基础建设规范化。2016年以来,在深入辖区调研的基础上,积极与镇乡街道对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建立司法所临街窗口,方便服务群众。两年以来,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共投入161余万元,已建成34个市级“规范化司法所”,3个市级模范司法所,其中厚坝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二、推进司法所队伍建设规范化。开州区司法局认真贯彻执行司法行政队伍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结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特点,积极开展工作培训。今年以来,开州区司法局开展集中培训12次,内容除了“四学四有”专题学习外,还包括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文写作、票据填写等与基层司法息息相关的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对所学业务知识进行考试,考试成绩与考核奖惩结合,充分调动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学习积极性,打造了一支适应形势需要的高素质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
    三、推进司法所工作程序规范化。为了克服司法所工作的随意性,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根据基层工作特点,建立了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监督服务对接工作机制,制定了《开州区社区矫正工作规程》,具体包括法律文书衔接流程、调查评估的工作流程、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与监管等,统一印发至各所,对司法所社区矫正的每一项工作进行了可操作性、流程式的要求和规定,有力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