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法院:执行不言放弃

28.07.2016  17:34

近日,开州区法院执行局在梳理积案过程中,发现一起当事人多年缠访的案件存在恢复执行的空间,立即整合执行力量,加大执行力度,通过不懈努力,终于成功执结该案,获得了当事人的赞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据悉,申请执行人钟某于2012年6月11日应聘到某公司某煤矿处从事采煤工作,未参加工伤保险。2014年2月13日钟某被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煤工尘肺贰期。2014年12月30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由某公司某煤矿一次性赔偿钟某各种费用共计851873元。裁定生效后,某公司某煤矿未履行义务,钟某向区法院院申请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后,区法院立即启动了财产查控程序,但由于近年我区煤矿(小煤矿)不景气,经多方努力并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然而,钟某对执行工作不仅不理解,反倒出现了抵触情绪,开始通过给最高人民法院、国家信访局、重庆市政府、重庆高法院写信等方式到处闹访,缠访。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局果断地采取了两方面的措施,一方面积极做好钟某的疏导工作,化解其激动情绪、避免其出现过激行为;另一方面由执行局领导带队多次到被执行人处调查财产,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仅能勉强维持生产,经营处于亏损状态,公司账面无盈余,暂无可供执行的资产。为保护申请人的权利,确保民生案件得到顺利执行,执行局多次组织双方协商,在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同时向被执行人负责人田某送达了预拘留通知书。在拘留措施的威慑下,被执行人履行了60万元后与申请人和解,承诺在2016年6月9日前付清剩余款项。

逾期后,被执行人不仅没有履行义务,其负责人田某也玩起了失踪。执行局多次派人寻找田某无果。2016年7月21日,虽然外面接近40°的高温,执行局领导不畏酷暑,毅然决定带队驱车到几十公里外的厂房处再次寻找田某。到达目的地后,恰巧在办公室的田某看着满头大汗的执行法官,激动地说道“你们太负责了,大热天的还跑这么远来找我,我再不想办法把这个案子了结了,就不是人了”。被执行人主动提出以个人财产为该案担保,希望申请人能够宽限几天时间给他去找钱。2016年7月25日,钟某收到剩余案款后,含着泪水拉着执行局教导员谭启明的手激动地说:“感谢谭法官的公正执法,我打了两年多的官司终于执结了,辛苦你们了!”。至此,一桩缠访一年多的执行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开州区人民法院针对执行难问题,始终坚持以“执行到位、有效化解”为原则,攻坚克难,成功化解了涉执民生案件30余起,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开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