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强制报告、从业禁止等“最严措施”护卫校园安全

24.10.2018  12:51



近日,重庆市教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校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全市教育系统要建立性侵、虐待等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教职员工从业禁止工作机制,并明确了学校的强制报告义务。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从业禁止和强制报告规定。



据悉,该《意见》从强化法治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规范教职员工从业行为、完善校园安全监管防范体系、加强督查考评压实工作责任等六个方面加强中小学生学校保护工作。

意见》特别规定,全市教育系统要建立性侵、虐待等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教职员工从业禁止工作机制,市教委与市检察院将联合建立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教职员工信息库,各中小学、幼儿园以及校外培训机构招录教职员工,必须进行招录核查比对,对于信息库人员列入黑名单,终身禁止录用。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学校的强制报告义务、及时处置流程和教职员工的法治教育等一列严厉措施。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从业禁止和强制报告规定。









这份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意见”的出台,源于市检察院向市教育委员会发出的一份《检察建议》。

市检察院结合办理的校园性侵案件情况,在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向市教委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建立全市性的涉性侵案件教职员工从业禁止工作机制,配备专门法治老师,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加强隐患排查,完善校园安全监管防范体系,实行强制报告义务,建立教职员工侵害学生行为处置及防控机制等。

市教委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表示坚决将问题整改到位,并多次联系市检察院研究解决办法,市教委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还多次组织相关处室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充分吸纳《检察建议书》中的相关建议,本着“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迅速研究出台《意见》,积极开展综合防治。

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教育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教职员工应当具备更高的道德情操,遵循更严格的行为标准。学生的事情无小事,要进一步提高校内外教师的准入门槛,进一步净化教师队伍,用更为严厉的手段惩治害群之马,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据了解,市检察院和市教委下一步将就联合建立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教职员工信息查询平台进行深入研讨,力求早日将涉性侵、虐待等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人员列入信息库黑名单,实行严格的招录禁止。



史上最严厉的《意见”九大亮点

●一是市教委与市检察院等部门共同建立道德与法治教育长效工作机制,首次把学校保安、宿舍管理员、保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临时聘用、劳务派遣人员纳入学校教职员工强制法治教育培训的覆盖范围,提高其道德修养,增强其法治意识;并进行定期约谈提示,加强教育引导。

●二是明确规定把预防性侵等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法治课作为全市各大学校新生入校的必修课,全面培养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是将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统一安排,建立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个人信息档案和心理健康成长档案。

●四是建立更为严格的涉性侵、虐待等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教职员工从业禁止工作机制。教职员工一旦受到刑事处罚,学校予以解聘,终身不得聘用为本市教育行业工作人员。

●五是建立严格的教职员工招录准入机制。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在招录教职员工时,应对拟招录人员进行核查,如有涉性侵、虐待等严重违法犯罪记录,一律不得录用。

●六是建立教职员工侵害学生行为发现强制报告机制。设置统一的举报邮箱或求助热线。学校负责人和教师对教职员工侵害学生行为负有强制报告责任和义务。学校老师在接到学生口头或书面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1小时内报案,不得瞒报、漏报、迟报或私下调解,对贻误处置时机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和追责,在评优评先等上实行“一票否决”。

●七是以乡镇中学为重点,进行校园设施存在的隐患进行全面摸排、检修、整改,加强学校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基础建设,确保安全防范无死角。

●八是建立完善教职员工侵害学生行为及时处置机制。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或及时调整岗位;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教育行业。

●九是严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各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预防未成年人遭受黑恶势力侵害和渗透,研制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