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强化信息公开 着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03.04.2017  02:17

   一是 强化信息公开。 落实 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利用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对贫困户精准识别程序、标准和结果,扶贫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公示公告,全面提高群众知情权。 落实 扶贫义务监督员制度。选好“能监督、会宣传、守纪律”的扶贫义务监督员,代表群众全程监督脱贫项目建设,发挥好宣传引导效应。 落实 项目规划群众参与制度。坚持项目规划群众说了算,对2017年脱贫项目规划和建设,尤其是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项目规划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切实提高群众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 强化宣传引导。 开展 脱贫攻坚专项视察。要求各乡镇街道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贫困群众代表、德高望重人士等开展脱贫攻坚专项视察,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扶贫搬迁、到户政策等方面全面展示脱贫攻坚成果,提高认可度,扩大影响力。 开展 群众接访疏导。要求各乡镇街道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脱贫攻坚信访接访领导小组,设立信访接待室,完善信访接访制度,做到信访接访常态化。广泛排查在贫困户识别、退出、扶贫政策落实等方面有意见、有情绪且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群众,主动上门化解矛盾、消除误解、疏导情绪,彻底消除群众诉求“无门进、无人理、无人管、踢皮球”的不良现象。建立与长期在外务工人员的沟通联络机制,及时把相关脱贫政策宣传落实到位,最大限度消除因对政策一知半解而信访、电话访、网上舆情等不良现象。 开展 “我的脱贫故事”宣讲。完善并落实“我的脱贫故事”宣讲机制,坚持以村为单位每月开展一次宣讲,并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展示脱贫成果,激发“等靠要”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 三是 强化工作考核。建立并落实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月排名制度,设立“精准识别、精准退出、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精准脱贫、成效巩固、结对帮扶、‘我的脱贫故事’宣讲、脱贫巩固资料、满意度”等9项考核指标,对各乡镇街道进行月度排名考核,对排名倒数3名的乡镇街道,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戒骄诫勉谈话;对因工作不力,连续两次位列倒数第1名的乡镇街道,区委、区政府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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