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法院强化小额诉讼案件审理实现四个“无一”

09.06.2015  12:54
  新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黔江法院受理并审结小额诉讼案件471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453件,调解撤诉率96.2%,当庭结案率76.3%,平均审理时限10.6天,服判息诉率100%。实现小额诉讼案件无一超期、无一上诉、无一信访、无一转换为普通程序,态势良好。

  一是强化诉讼引导提升知晓度。强化对小额诉讼的程序告知,在立案大厅放置《小额诉讼指南》,供立案当事人查阅,在立案阶段即以《小额诉讼须知》等方式向当事人告知小额诉讼程序性规定,并在送达回证上予以注明;在开庭前再以口头方式向当事人告知小额诉讼程序中的权利义务,并在庭审笔录中予以记录,尤其是与一般诉讼程序的权利义务不一致之处,向当事人特别提示予以注意。

  二是强化即时调解提升便捷度。运用便民诉讼联络点,采取当场立案、开庭、调解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方式,打造家门口的维权网络;推行书记员送达材料与庭前释法并举、系列案件集中庭前调解、预约调解、电话调解等。新法施行以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安排开庭或调解,实行随立随调,当日立案当日结案32件,当庭兑现率31.7%,自动履行率58.9%。

  三是强化全程释法提升满意度。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宣判前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进行释法析理,帮助当事人对诉讼结果、诉讼风险作出合理判断;对已判决的案件,法官利用判后30分钟,及时沟通,了解当事人对判决的意见、看法,向败诉当事人解疑答惑,提高服判息诉率。新法施行以来,判决结案小额诉讼案件18件,无一件上诉、上访,服判息诉率100%。

  四是强化法制宣传提升认可度。设立官方微博、手机微信等交流平台加大对小额诉讼宣传力度;通过街头普法宣传、制作宣传手册、发布典型案件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小额诉讼程序便利优势及一审终审制等事项,扩大社会宣传效果。新法施行以来,法官进社区、进镇街开展专项法制宣传、“以案释法”等活动180余场次。 来源:黔江区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