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三个突出”强化工贸企业分类分级安全监管

22.09.2016  23:07

为了更好地抓好工贸企业安全管理,江津区采取突出三个方面来狠抓工贸企业分类分级安全监管。

一是突出动态评定。对企业安全管理分类实行动态评定,实行升级评定、降级评定和直接降为最低级评定。即:凡五年以上零事故、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被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升一级评定;凡当年发生导致人员重伤责任事故的、一年内受到2次行政处罚以上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安全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未及时整改的,降一级评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合格未经安监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凡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均直接降为C类。

二是突出监管重点。为了解决安全监管需求与现有监管资源的矛盾,在分类的基础上,突出管理重点。将B、C类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并实施不同的监督检查频率。属地镇(街)和工业园对B类企业每半年执法检查不少于1次,对C类企业每季度执法检查不少于1次。行业管理部门对B类企业每年执法检查1次,对C类企业每半年执法检查1次。区安委会办公室随机抽取20%的B类企业、40%的C类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同时,每半年督查1次属地镇(街)、工业园和行业管理部门对B、C类企业的执法检查情况。

三是突出严格执法。分类管理的目的是有效防控事故发生,严格检查执法作为管理的重要手段,倒逼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区安委会办公室直接在B、C类企业中随机抽取98家企业纳入2016年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执法“三部曲”要求,实施联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