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四个强化”建设全域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05.08.2016  21:34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全区11个街道办事处,共计20.08平方公里全域纳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明确了经信、环保、商务、工商、质监、市政园林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燃气、电力等单位的职能职责,确保责任清、任务明。

二是强化巡查监管。结合文明城区巩固、全域景区打造、无煤区巩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深化“网格化”监管,对违反禁燃区管理规定的,发现一处,严查一处。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利用《渝中报》、渝中电台、区政府门户网、渝中环保官网等平台宣传禁燃区划定工作,同时在77个社区张贴禁燃区公告,积极营造共建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四是强化督查考核。该项划定和管理工作纳入了年度对区级相关部门和各街道的考核内容,对发现有违反禁燃管理规定的,将严格考评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