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强化排污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工作

18.09.2015  12:06

一是强化许可证管理。利用“四清四治”和环境统计数据,全面清理并确定实施范围。印发《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方案》,完善机制,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二是强化企业意识。组建5个宣传组进入企业开展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申领宣传工作,提高企业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积极性。截止目前,全区共62家企业完成排污权交易,85家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强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的日常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严厉查处无证排污和未按证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