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顶层设计,统筹改革发展

31.10.2016  11:37

  第六十五期

  

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

  编者按:2013年以来,重庆市不断探索“到户到人”的产业精准扶贫长效机制,涌现了一批资产收益扶贫股权量化改革试点示范村,为推进产业精准扶贫改革树立了较好的典范。目前,围绕资产收益扶贫股权量化改革的产业精准扶贫工作,从过去局部的试点,逐步在全市面上展开;从过去局限在种植养殖领域的产业,逐步拓展到农产品加工及商贸金融等二三产业领域;从过去单个典型经验做法,逐步上升到政策机制建立的层面。石柱县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建立产业精准扶贫的长效机制,构建1个《意见》和4个配套《方案》的“1+4”资产收益扶贫体系,集聚资金效应、培育市场主体、壮大产业规模、精准长效扶贫,从政策层面保障了资产收益扶贫机制模式的有效运行。现将他们的做法转发各地,供学习借鉴。

  

 

  

强化顶层设计,统筹改革发展

  

石柱县构建“1+4”资产收益扶贫政策体系

  重庆市石柱县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统筹整合县域资源, 研究出台1个实施意见,即:《关于推广资产收益模式促进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共同发展的实施意见》,配套4个实施方案,即: 股权收益扶贫、基金收益扶贫、信贷收益扶贫、旅游收益扶贫实施方案 ,确立“三个”目标,强化“三项”措施,构建“1+4”资产收益扶贫政策体系, 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广资产收益扶贫模式,着力建立稳定的产业精准扶贫长效机制

   一、 推动“四种”资产收益扶贫模式,破除产业发展界限

  (一)实施股权收益扶贫模式。整合涉农资金建立财政投入股权化资金8000万元,全面推行农业项目财政资金股权分红。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贫困户发放股权证。每年按持股金额的8%实行固定分红,同时根据财政补助资金产生效益的40%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贫困户实行效益分红。带动贫困户总数按项目补助资金每2万元带动1户贫困户测算,项目存续期为5年,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贫困户持股比例分别占财政补助资金的50%、10%、40%。年终效益无法核实的,按不低于持股金额的4%进行效益分红。

  (二)实施基金收益扶贫模式。建立10000万元资产收益扶贫专项基金,由农民合作社及参与产业扶贫的各类企业申请借用,基金收益覆盖全县重点贫困户。企业申请借用额度按每带动一户重点贫困户5万元标准计算,借用时限最长为5年。基金收益由固定收益和效益收益构成,固定收益按借用资金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分配给重点贫困户;效益收益按借用资金产生效益的40%分配给重点贫困户,10%用于基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年终效益无法核实的,基金借用单位按不低于基金借用额的4%进行效益分配。

  (三)实施信贷收益扶贫模式。县扶贫办与相关银行建立扶贫合作关系,在银行设立信贷风险补偿金专户,银行按照风险补偿金的10倍向由贫困户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帮扶贫困户的经营主体发放无抵押无担保的扶贫信用贷款。经营主体每带动1户贫困户可贷款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完成带动贫困户分红任务后按同期国家基准利率标准给予贴息。经营主体每年根据约定按贷款资金的6%对贫困户实行固定分红,同时根据贷款资金产生效益的40%向贫困户、10%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效益分红。年终效益无法核实的,经营主体按不低于贷款金额的2%进行效益分红。

  (四)实施旅游收益扶贫模式。立足本县良好的生态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扶贫,打造以“黄水人家”为品牌,以带动贫困户为重点的多种方式的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县财政从2017年起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乡村旅游发展资金对其给予补助。一是对加入“黄水人家”会员、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由县商务局评定为星级的农家乐,按照2万元、5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专项补贴。二是对所有直接经营乡村旅游的贫困户且加入“黄水人家”的,给予每户补助3万元。三是对利用当地资源发展旅游食品、旅游手工艺品制作的贫困户,给予设备采购金额15%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四是对贫困户接受旅游服务技能培训的,给予食宿交通费用补助。五是经营农家乐的贫困户开展宣传营销活动的,由县旅游局给予20%的宣传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六是非贫困户新发展乡村旅游并带动贫困户的,每带动一个贫困户补助2万元扶贫专项资金,每年按补助资金的6%向贫困户实行固定分红,同时按补助资金产生收益的40%向贫困户实行效益分红,年终效益无法核实的,经营主体按不低于补助资金的4%进行年度效益分红。

  二、 确立“三个”扶持发展 目标,破解市场主体弱小难题

  该县按照“全县统筹,属地优先,乡镇主导,企业主体”的原则,突出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的重点,把握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规模,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的主题,以“1+4”资产收益体系为支撑,明确长效产业扶持发展方向。

   (一)确立培育市场主体和产业发展目标。 计划 到2017年6月底前,在全县范围内市场主体培育实现“两个一千”目标,即培育支持壮大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1000个,发展“黄水人家”农家乐1000户;农业产业实现“成百上千”目标,即建成100万亩特色种植基地和1000万只(头)养殖基地。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实现全覆盖的发展目标。

  (二)确立“一圈三带”产业布局目标。围绕“4+X”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实行“一圈三带”布局。“一圈”即以辣椒、蔬菜、水果、花卉、设施农业等为主的城周休闲观光农业圈。“三带”即以黄连、烤烟、高山果蔬、莼菜、马铃薯原种、肉牛、中蜂、冷水鱼、乡村旅游、林业等为主导产业的高山原生特色农业带;以辣椒、兔子、土鸡、草本药材、加工马铃薯等为主导产业的中山山地集约特色农业带;以早季蔬菜、早熟菜用马铃薯、佛手、柑橘、花椒、生猪、林下养殖等为主导产业的沿江库区生态农业带。

  (三)确立“一区五园”农业园区建设目标。重点建设“一区五园”6个特色效益农业园区。“一区”即4万亩以莼菜、黄连、高山特色水果为主导产业的重庆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工程区。“五园”即6000亩以马铃薯、蔬菜、水果,辣椒、设施果蔬,高山蔬菜、特色菌业等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园;15000亩以花椒、佛手、林下养殖、早季蔬菜为主导产业的沿江生态循环农业园;8000亩以花卉苗木、根雕盆景为主导产业的花卉园艺标准园;12000亩以高山蔬菜、现代烟业为主导产业的高山观光农业园;4000亩以长毛兔、肉牛养殖为主的畜牧示范养殖园。

  三、强化“三项”保障措施,确保资产收益体系稳步推进

  (一)做好四个转变。在实施改革推进过程中,严格执行“贫困户申请、入户调查、村委评议和公示”的程序,切实做好四个转变:一是工作重点由精准识别,政策落实向产业扶贫和长效机制建立转变;二是产业发展方向由扶持大户和企业与贫困户发展捆绑转变;三是项目投入方式由无偿投入向有偿使用带动贫困户转变;四是产业发展模式从零散发展的向统筹规划扶持优势产业和规模产业转变。

  (二)抓好两个环节。“1+4”资产收益扶贫体系,重点扶持参与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的县内农业、工业、商贸、旅游等各类经营主体,享受对象为贫困户。在注重农业经营主体引进培育的同时狠抓两个环节:一是对接环节,选择具有自身发展潜力,有盈利空间的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无缝对接长效脱贫机制。二是监督环节,制定和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台账,完善公示制度,监督经营主体按时兑现分红资金,履行帮扶带动义务。

  (三)严格风险防控。一是加强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和考核。将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的年度扶贫工作考核重点内容。二是严格考核经营主体。每年分别评选优秀家庭农场、优秀农民合作社、优秀农业龙头企业和优秀“黄水人家”10个,获奖者在申报项目资金时提高使用资金额度的10%。三是建立惩处机制。对经营主体未参与扶贫工作的将不再享受财政资金支持,在扶贫帮扶中弄虚作假和未执行资产收益分配要求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不兑现股金分红、退回股金的,将收回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并将其列入不诚信企业(合作社)黑名单,不再给予扶持;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经营主体负责人的责任。

  目前,该县正结合实际积极引进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产业,推动农业产业规模化、标准化。计划到2017年底,基金收益扶贫模式将全覆盖2877户重点贫困户,股权收益扶贫模式将全覆盖一般贫困户,信贷收益和乡村旅游扶贫模式将助推所有农户增收,为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不返贫开出了一剂“良方”,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保障。

  

 

  

 

  

报: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副主任,各司司长;

  

政才书记、奇帆市长、张轩主任、敬业主席,国清副书记、市委常委,

  

市政府副市长。

  

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