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局突出抓好房地产广告监管

29.03.2016  12:59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近颁布实施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彭水局突出抓好“四个环节”,加强房地产广告监管,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

一是抓好学习宣传。采取发放宣传资料、上门讲解等形式,向房地产企业普及《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法律法规,督促其自觉履行自身责任义务,制作、发布合法真实的房地产广告。针对房地产广告发布存在问题,指导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广告的发布。目前,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00余份,开展行政指导18次,指导整改问题6个。

二是抓好调查备案。为全面了解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广告登记情况,该局从调查摸底入手,对全县登记注册的39家房地产公司进行了全面摸底和走访,对其资质等级、土地开发面积、在建及销售面积、广告宣传渠道、广告工作制度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登记备案,为加强房地产广告监管打好基础。

三是抓好源头管理。把好户外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审批关口,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体资格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及预售销售许可证明等材料,对不具备法定证明文件的房地产户外广告令其不予发布。

四是抓好行政指导。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指导房地产企业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设立房地产广告审查员,建立房地产广告“谁落实、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加强对广告发布单位的管理,引导其建立自律机制,强化对广告发布单位和代理单位广告审查制度的检查,规范发布行为和代理行为,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彭水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