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四个强化”办理赡养类纠纷案件

24.08.2016  19:18
  近年来,我国社会发展日趋步入老龄化社会的阶段,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2016年1—8月,彭水法院共受理赡养类相关纠纷22件,同比上升6.3倍。面对大幅上升的赡养类相关纠纷,彭水法院结合家事审判改革趋势,秉承“四个强化”强化此类案件的办理力度, 力求让涉案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一是强化巡回审判力度,增强普法宣传效果。1-8月,彭水法院共开展“巡回下乡镇”、“巡回进社区”等巡回审判10次,有效解决了赡养老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参与诉讼的问题。每次公开庭审活动均吸引数百群众参与旁听,让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受到谴责,树立了司法权威,提升了司法形象。同时利用巡回审判时机,法院工作人员发放普法手册1500余份,解答群众疑难问题,普法宣传效果得以增强。

  二是强化法律援助力度,维护赡养老人权益。1-8月,彭水法院向5位赡养老人办理了诉讼费减免缓手续,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向7位赡养老人办理了司法援助手续,解决了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诉讼能力薄弱等一系列问题,缓解了赡养老人因起诉而导致的经济困难。

  三是强化多方联动机制,力求调解优先结案。针对老年妇女、老年残疾人的特殊群体,彭水法院利用联动机制,定期同县妇联、县残联沟通交流,加强沟通协调,把脉问题成因,将办案遇到的相关问题汇总上报,重点关注法律条文之外的社会问题。顺应家事审判改革趋势,避免草率下判,坚持调解优先,邀请当地德高望重的老书记、老村长、村民小组组长参与调解过程,梳理家庭矛盾,疏通心理障碍,实现亲情回归。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对经济条件较好的当事人子女,征求其同意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其赡养义务。

  四是强化案例培育意识,开展有益实践探索。赡养类相关纠纷的精品案例能够为负赡养义务子女充分发挥法的价值指引作用。为此,彭水法院积极向政法机关报送精品案例,在法庭显眼位置设立案例展板,通过微博直播法庭庭审。探索设立专门“老年人权益保障”合议庭和专门审判员,为家事审判改革开展了有益的探索。 来源:彭水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