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四举措提高司法公信力

08.05.2015  13:28
  “形象系于公正,法威存乎民心。”人民法院及其生效裁判的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司法信任和服从的基础,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标尺。近日,彭水法院严格庭审规范、严肃工作纪律,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办案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强化业务训练,提高司法能力。一是加强文书写作,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判决书中的细微差错,极大影响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因此,彭水法院打造精品裁判文书,有效地提高了裁判说服力和公信力。二是规范庭审行为。认真开展两评查活动,规范庭审行为,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进而增强当事人、公众及媒体对法官、法院和法律的信任。

  二、提高案件质量,深化司法公开。积极开展两评查活动,提升案件质量,以高质量的裁判文书提升司法公信力。同时扎实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平台建设,成立司法公开领导小组,出台《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方案》,将三大平台建设任务细分为6个大项23个小项,着力搭建重庆公众服务网、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四大载体,全面深化司法公开。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司法公信力,队伍建设是重头戏,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彭水法院坚持一手抓岗位培训,一手抓学历教育。加大岗位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积极鼓励法官、书记员、法警在职参加学历教育,提高队伍学历层次和司法考试通过率,从而为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奠定良好基础。

  四、加强廉政教育,提升反腐意识。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市高院“四个一律”以及本院《关于严肃审判纪律、确保司法公正的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办法》等规定,采取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的办法,切实抓好责任分解 、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建立信访案件必查制、案件评查制、举报监督制等制度,使审判工作透明化、公开化,从而确保法官廉洁高效,维护公正司法形象。 来源:彭水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