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被授予“重庆市文明县城”称号

03.08.2015  20:39
日前,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授予彭水县为“重庆市文明县城”称号。  彭水县自2011年启动市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70万彭水各族人民同心协力,争朝夺夕,共建共享,着力打造“美丽彭水、和谐彭水”,经济社会发展、市民素质良好、环境整洁优美、社会秩序优良、基层社区文明、旅游文化事业繁荣,文明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城市面貌显著提升,彭水自然之美、人文之美、和谐之美更加彰显。 县委、县政府把市民素质的提高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核心内容和创建成败的关键。大力加强宣传发动,认真组织道德实践,加强文明礼仪普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同时,夯实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形象,群众的居住环境得到改善,城市品位明显提升。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城市管理,通过开展“市容、交通、环境、治安”四大整治来改变城镇面貌。 同时,彭水县还立足生态战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立足生态保护发展区战略,加快旅游产业化进程,推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建设美丽彭水、和谐彭水、文明彭水,是每个彭水人的共同心愿。县委、县政府决定,将不遗余力开展文明创建,建设“经济富裕、山川秀美、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民族特色旅游城市,不断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以推进依法治县为重点加快建设法治彭水,务实推进生态保护发展区建设,把旅游业培育成支柱产业,努力与大重庆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开创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