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讲堂:“老板”发来微信要求帮忙汇款86万元

05.01.2017  13:31

      微信工作群、交流群、联络群、探讨群……越来越多的公司、企业通过微信进行工作布置和信息传递,在享受新型社交平台便捷的同时,骗子们也开始“盯上”了这块大蛋糕。

      2016年10月,重庆市民小张过得“惊心动魄”:他突然收到“老板”发来的微信,要求帮忙汇款86万元。汇款后,他才得知被骗。幸好,在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分局警方的积极处置下,很快就挽回了损失。根据统计,九龙坡警方2016年共接到利用微信等社交工具实施诈骗的警情21起,其中有5起是冒充领导、上级行骗。

   

案件回放▲▲▲

      2016年10月6日下午,市民小张赶到九龙坡分局九龙派出所,哽咽着告诉民警,自己刚刚被人骗走了86万元。因涉及金额巨大,又正处在国庆假期,接警民警高度重视,迅速处置。

原来,前一晚,小张在微信上突然收到网友“弘治”请求加好友的信息,对方自称是“赵某某”。而小张上班的公司就叫弘治劳务公司,老板恰好就叫赵某某。以为此人就是自己的老板,小张立刻同意添加对方为好友。

      6日上午,“赵某某”给小张发微信,称自己正在开会,要小张给与自己有业务往来的郑某打款86万元,并随即发来一张伪造赵某某与郑某曾有业务往来的打款记录。小张信以为真,赶紧往郑某账户打款86万元。就在这时,老板赵某某收到银行短信提醒余额变动86万元的信息,立即打电话向财务了解情况,小张这才知道受了骗,吓得赶紧报警。

   

案件分析▲▲▲

      据九龙坡警方分析,犯罪嫌疑人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得公司企业通讯录,在了解职位信息后,通过微信“添加朋友功能”输入员工手机号码进行查找,在“信息备注栏”写入公司或企业领导姓名,在获得员工通过后,直接发布转账指令实施诈骗。

      在诈骗过程中,对方往往以老板身份询问流动资金情况、公司账户资金余额或直接以新合作项目、很急的项目需要转款或是以公司客户、供应商或长期合作伙伴身份,称银行账号已更换、催货款、核对双方公司往来账务和退货款等为由,让其财务人员转账汇款,以达到其诈骗目的。

   

民警支招▲▲▲

戴奇华(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分局九龙派出所民警):

      如何防范类似新型微信“李鬼”好友诈骗?九龙坡警方提示:

      第一,日常工作联系尽量不要在网络上进行,这样可能造成信息泄露。

      第二,不要轻易相信微信、微博私信等网上联系方式,一定要通过电话等形式多方面核实确认。领导和员工尤其是财务人员之间,可以明确相关付款规则,设置内部知晓的“暗号”,不符合规则的信息必须及时确认。

      第三,不要轻易添加陌生人为好友,添加微信好友切勿盲目相信头像、备注等可以伪装的表象信息,在交谈过程中对于提到转账、汇款等涉及钱财的要求及请求要加倍提防。

      第四,及时为微信好友添加备注名能避免被骗,还应仔细核对好友的微信号,因为微信号是无法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