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心情烦躁深夜鸣笛 被查后竟是酒驾

13.06.2017  12:26

6月11日凌晨,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查处了一位深夜鸣笛扰民的驾驶员,让民警没想到的是该驾驶员还涉嫌酒后驾车。

当日凌晨1时许,两江新区交巡警支队勤务二大队民正在吉兴路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此时身后传来一阵阵刺耳的鸣笛声。

时至深夜,鸣笛的噪音已经打扰到周边居民,民警立即来到鸣笛轿车前,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并要求驾驶员出示其行驶证、驾驶证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隐约闻到驾驶员带有一丝酒气,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酒精含量43mg/100ml,已涉嫌饮酒驾驶。

经调查,驾驶员张女士当晚与朋友聚会时喝了两瓶啤酒,心怀侥幸的她觉得路程不远便开车回家。眼看就要到小区门口,见前面车辆一直停着不走,心情烦躁的张女士便一直长按喇叭鸣笛催促。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规定对张女士罚款50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条款对张女士进行了罚款1000元,扣除12分,扣留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两江警方提醒: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主城区内环以内的机动车24小时禁鸣喇叭,禁鸣区域包括城市快速路(内环)以内区域的所有路段,一旦有噪音扰民行为,将受到警方查处。同时,希望广大驾驶员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切勿酒驾。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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