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检察院:心理辅导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重塑自我

01.06.2016  06:31

      “谢谢你们这段时间的关怀和帮助,不然我可就真成废品了。”小王真诚地与“莎姐”检察官哥哥姐姐拥抱,并感激地说。

        小王(化名)是一名未成年人,因一时贪玩,与李某(化名)一起用钥匙成功试开了一辆停放在路边的摩托车,并骑走。考虑到小王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且及时退还了盗走的摩托车,该院依法对小王作出了微罪不起诉决定,并于5月25日对其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

          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后,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的两名“莎姐”检察官对其进行了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其直面所犯的错误,走出犯罪阴霾,重拾信心,重塑自我。

      “除了秉持柔性原则办理好每一件未成年人案件外,我们还积极探索‘教育、感化、挽救’涉案未成年人的新措施新办法。”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说。

      对涉案的未成年人引入心理咨询机制,就是其中一项新举措。2015年1月份以来,该院未检科结合涉案未成年人的认知、情绪和行为表现、作案动机等综合情况,对10余名不同类型的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和教育矫治,通过教育感化和心理辅导,有效促进了‘问题少年’顺利回归社会。

      “我们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发现,未成年人失足前的懵懂、失足后的后悔、被处理后的自卑,不是简单的就案办案所能改变的。仅仅依靠威严的法律,对于失足未成年人显得过于冰冷。要真正的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就必须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延伸到事前和事后。通过事前预防,尽可能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通过事后帮教,使失足的未成年人能很好的回归社会。”该院副检察长刘春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