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三强化促进教育培训市场健康发展

23.06.2017  16:02

 

一是强化制度监管。 出台《忠县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实施意见》《忠县民办教育非学历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和《忠县小微企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纳入支持范围;制定《忠县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实施细则》,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变管理为服务;统筹实施培训费专户管理制度,核定中国银行作为专户行,开设存款专户机构数量53所,最低余额到位总金额325万元,全县开户率达 100 %,最低余额缴存率达100 %。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 充分利用《忠州日报》、忠县电视台等县内媒体加强民办非学历教育发展政策宣传,引导社会重视民办教育、支持民办教育。每年寒暑假前,印制《告家长书》近12万份,引导广大学生及家长科学安排教育培训项目,谨慎选择教育培训机构。 三是强化督查整改。 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建立月巡查和季度督查通报制度。下达各类整改通知书23份,纳入限期整改或取消办学资质,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年检53所教育培训机构,11所纳入限期整改,取消7所机构办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