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司法局“四策并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9.04.2016  13:49

   一、聚焦全县发展中心工作,法律服务主动作为 一是加强行业管理。管理与服务并行,不定期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机构的内务管理、执业办案质量进行日常检查、抽查和回访,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全年抽查卷宗434件,电话回访220余人次,满意率达98%。二是组织律师参与全县信访值班,全年律师共参加信访值班48人次,接待信访案件207件,参与处置29余件,参与化解信访纠纷15件。三是扎实推进法律顾问覆盖工作,全县律师免费担任村居法律顾问327个,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37个。全县现有县级56个部门、乡镇、街道已全部聘请法律顾问,覆盖率100%,经费保障覆盖率达100%。四是组织全县法律服务人员组成普法团队深入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组织法治宣传活动7场次,法治讲座19场次,出动宣传车18台次,悬挂宣传标语20幅,设置宣传台25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1万余份,咨询6000余人次。五是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加大法律援助资金的投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开辟“绿色通道”,实现“应援尽援”。共受理各类案件1138件,办结1072件,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792.6万元,实现了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目标,群众对办案满意率达98%以上。全年共办理公证1030件,律师代理案件750件,司法鉴定案件485件,基层法律工作者代理1181件。

   二、立足依法治县方略,营造浓厚法治发展氛围。 一是以县普法办为依托指导全县普法工作,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这一群体,首次组织全县1.67万名干部职工网上普法考试,联合县建委打造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以案释法,组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企事业单位巡回讲座,开展法律体检活动,为辖区企事业单位发展保驾护航。三是深化“法律八进”,倾力打造“五百”示范点,组织开展“送法进万家”活动,全局共进村(社)开展法制宣传334次,“送法进万家”1.19万户,在镇(乡)开展法制宣传132次。四是形成传统宣传与“互联网+”相融合的普法宣传新模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品位忠州APP、微博、微信等新兴宣传模式,形成法治宣传“舞台有声,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网络有形”的立体宣传格局。全年法治文艺演出 36场次,电影下乡80多场次观看人数超万余人,在全县营造了深厚的法治氛围。2015年忠县被全国普法办评为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三、强化平安建设,努力创造稳定和谐发展环境。 一是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刘玉美工作法”和“老马工作法”; 坚持“双网联动”一线工作法;在各中心司法所探索成立矛盾纠纷“急诊室”,分流基层矛盾,减少当事人成本;开展人民调解“四百工程”,形成培训、指导、矛盾预防化解新常态。全年共排查纠纷1176件,调解民间纠纷15252件,调解成功15102 件,调解成功率达99%,协议涉及金额2561.1万元。指导调委会规范化建设94个,人民调解现场观摩14场次,举办调解员培训班58场次培训4080余人次,培训率达100%。二是进一步探索创新矫正管理忠县模式,做到“三清”“一迅速”,不断深化“三分工作法”。全年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全年转接建档帮扶刑释人员xx名,核实在狱罪犯基本信息xx名,每季度保持全市前列。

   四、不断夯实“三基”建设,创新服务发展新举措。 新招录11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全部充实到基层司法所,目前4人司法所达1个,3人所6个,2人所19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稳步推进,目前共完成司法所建设27个,达到93.1%。2015年继续推进片区中心司法所改革,在创新实践中成效明显。片区所改革成果被中央电视台拍成3集专题报道连续3周滚动播出,司法部《人民调解》杂志刊载通讯稿宣传这一经验做法,多个区(县)司法局率队到本局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