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司法局官坝所“三举措”做好基层维稳工作

15.04.2015  12:16
  忠县司法局官坝司法所充分履行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职能职责,主动做好基层工作的政策参谋和法律助手,积极维护地方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一是 强化普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忠县官坝司法所在普法宣传工作中,对《消防安全条例》、《安全生产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大力宣传。通过广播、横幅、标语、宣传手册等渠道,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基层工作动态、增强法律意识,正确对待各项政策。

   二是 深化人民调解工作,促进地方和谐。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方式和程序,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倾听群众声音,了解群众诉求,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对于在基层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矛盾,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制定预案,力争做到矛盾纠纷“发现早、解决好”。

   三是 开展法律咨询工作,服务人民大众。在工作中,忠县官坝司法所不断提高队伍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一方面发挥自身优势,为基层工作当好参谋、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另一方面,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保证最大限度地体现民声、民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